新加坡国会已通过付款服务(修正)法案 防范洗黑钱与恐怖融资行为以及加强对数码支付代币供应商的管制

新加坡国会于2021年1月4号通过《付款服务(修正)法案》

修正案在2019年的法案基础上,在 “反洗黑钱与反恐怖融资”,“加强对数码支付代币供应商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改善。它不仅仅完善了新加坡的支付服务监管框架,与全球接轨。金管局也能够灵活地从多方面对应种种风险。

《付款服务(修正)法案》要点如下:

反洗黑钱与反恐怖融资

以往的支付法案允许金管局对在进行代币转账、保管及拥有数码代币服务代币供应商进行监管。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将这些供应商统称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

为了降低供应商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修正案了扩大数码支付代币服务的定义及监管范围:“进行代币转账、提供保管代币服务,或在不接触代币的情况下促进代币交换服务的供应商都必须申请营运执照并且纳入金管局的监管范围”。

修正案也宽泛了 跨境汇款服务的定义, 包括在进行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资金转移时,其中资金就算未被新加坡的服务供应商接受或接收、即 “资金未流经新加坡”,其服务供应商也将受到新加坡金管局的监管。

强对数码支付代币供应商监管

新加坡数码代币的使用率相对较低,现阶段对消费者构成的风险也显得微不足道。有很多新兴供应商倾向于把数码代币与稳定资产挂钩,已吸引更多投资者。金管局必须能够快速灵活应变。

修正案因此加强了对数码支付代币供应商的监管力度。其中包括金管局可强制规定供应商采取保护客户的措施,包括要求公司与客户的资产隔离,一旦公司破产,将确保客户资产不会流失。遇到特定情况时,金管局能够针对特定供应商采取额外措施。这些特定情况包括维护国民利益,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金融政策的效益。其广泛的授权范围,是为了让金管局在当今迅速演变的环境下,能够快速且灵活地作出回应。该局在拟定额外措施时也会征询公众及业界的意见。

其他修正包括

付款/收款两方均为金融机构的除外

付款服务(修正)法案致力于保护在境内交易的消费者。鉴于金融机构有完善的体系和的资源保护自己的利益,金融机构所参与的境内交易将不会受到原法案的保护。但如果发生个人与金融机构交易的情况,个人的利益也将因除外条款从而无法得到保障。修正案宽泛了保护范围,其除外只适用在付款/收款两方均为金融机构的情况下。

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利益,金管局将在必要时针对特定支付服务供应商规定额外牌照

当前原法案只规定,提供电子货币发行服务的主要支付机构需要采取保护客户的措施,但在当今迅速演变的环境下,种种交易模式也层出不穷。修正案将允许金管局在必要时针对特定支付服务要求额外牌照。

注意义务适用于所有自然人与法人实体

原法案中任何自然人在为金管局提供信息时需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以确保他/她所提供的信息不包含任何错误或误导信息。修正案扩展到所有自然人与法人实体当在为金管局提供信息时都需履行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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