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加坡更新版全球投资者计划(GIP)

新加坡的全球投资者计划(以下简称“GIP”)是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EDB”)推出的一项永久居留权计划,旨在鼓励高净值个人和企业家在新加坡进行投资。该计划为有愿意投资大量资金的合格申请人提供了获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权的快速路径。

在EDB最近的一份公告中,该计划将在今年3月发生一些变化。此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筛选并吸引有能力为新加坡带来重大经济影响的投资者,同时使他们在新加坡扎根。希望高净值外国投资能更积极地参与到新加坡的经济活动中,共同推动当地的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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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家族办公室的5大常见Q&A

近些年,家族办公室(Family Office,简称“家办”)这个概念逐渐兴起并受到大众的关注,申请家办的客户大增。根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022年10月8日的报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待批的家族理财申请就多达600家,如果全部获批,引进新加坡的资金保守估计达120亿元。

那么家办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机构,它有什么功能?家办应该设立在哪里?在新加坡设立家办有什么优势?就上述常见的问题,本所的合伙人于岚女士给出了专业的解答。 Continue reading “设立家族办公室的5大常见Q&A”

美第九巡回法院开启商标诉讼送达新途径——外国被告亦可通过USPTO完成送达

2022年8月,在美国洛杉矶的一家名为圣安东尼酒庄诉某嘉兴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的上诉中,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院推翻了原审法院的错误结论,裁定《兰哈姆法》(the “Lanham Act”)第1051(e)条的送达程序不仅适用于美国专利及商标局(下称“USPTO”)的行政程序,同样也适用于法院程序,即针对外国公司的商标诉讼可直接向USPTO完成送达。

按照《兰哈姆法》第1051(e)条的规定,居住在外国的商标申请人,可以指定一个居住在美国的人作为在影响该商标的程序中接受送达通知或程序的受送达人。如果该商标申请人拒绝指定某人或无法找到被指定人,可以通过向USPTO的局长向该商标申请人完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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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section of NFT and IP – Developments to Watch

As digital collectables such as NFTs (non-fungible tokens) become more popular in our Web 4.0 era, more IP problems are inevitably created. For those new to this field, IP typically refers to patents, copyrights, trademarks and trade secrets, but in the world of NFTs, copyright and trademark issues generally get the public’s 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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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新加坡NFT消费者保护

非同质化代币(NFT)是区块链上的加密代币,其可以证明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和真实性,也可以被看作是有所有权证的数字数据。NFT是不可替代的,因为没有相同的两个NFT,每个NFT都有唯一的识别号和元数据。

作为买卖数字艺术品的一种模式,NFT正变得越来越流行,其允许艺术家将其真实的数字艺术品货币化,否则这些数字艺术品很容易被复制。至关重要的是,NFT可以与数字艺术品和实物艺术品一起证明出处。此外,某些NFT可能涉及卖方向买方提供通行证,该通行证允许NFT持有人获得独家商品或服务,包括活动、订阅、内容或限量版产品。 Continue reading “了解新加坡NFT消费者保护”

【财富岚海】专栏 | 抽丝剥茧:英美法系下信托的本源

经常有客户来问我,在新加坡设立信托的门槛是多少,回报是多少?一听这个问题,我就知道他们对英美法系的信托并没有真正理解。信托其实是英美法系的独特产物,本文将为各位读者系统地解释一下英美法系下的信托根本性质和起源,以及其在财富管理体系中的强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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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岚海】专栏 | 英美法系下,共有产权的法律形式

在英美法系国家买过房产的朋友,一定对Joint Tenancy(联合共有)和Tenancy in Common(按份共有)这两个法律词汇不陌生。但其实在英美法系,包括新加坡在内,共有产权的制度贯穿于整个财产所有权结构之中,不仅仅应用于房产。因此,理解这两种共有制度,对于财富传承的规划至关重要。

首先,“Tenancy”(租赁)在这两个词汇中并不指代租赁关系,只是持有关系的术语,因为这个词的起源是在这种共有关系最初产生的年代,那时英国所有的土地都是根据王室的封建租约持有的。 Continue reading “【财富岚海】专栏 | 英美法系下,共有产权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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