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数字资产与知识产权的碰撞

随着诸如NFT(非同质化代币)的数字资产在如今的Web 4.0时代越来越受到关注,相应的知识产权问题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知识产权通常包含专利、著作权、商标与商业机密。但当谈及NFTs时,人们大多注意的是著作权与商标问题。

2022年4月,在浙江省杭州宣判了中国国内首个NFT侵权案件。此案的被告是一家NFT平台。他们被判定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把“我不是胖虎”卡通形象发布到其NFT平台,这侵犯了作品的著作权。

在被告经营的平台上(BigVerse),有用户创造并发布了基于“胖虎打疫苗”图片的NFT数字作品,该作品甚至还带有原作者的版权水印。被告作为专业的NFTs平台,并没有验证该用户是否是该作品的授权用户。

杭州互联网法院基于原告是“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的原创画家的独家授权方,又因NFTs具有一旦铸造上链便难以删除且不可变的特性,做出了支持原告主张的判决。并对平台提出了其应该承担起在用户创造与发布NFTs前的审核义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NFT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需建立起一套IP审查机制。

最近,美国也发生了几宗值得关注的NFT案件。

耐克 vs StockX

2022年初,耐克与一家线上经销商 StockX 对簿公堂,耐克诉称 StockX 在刚推出的Vault NFTs 中违规使用了耐克的商标、商誉和9款球鞋的图片。StockX 向潜在买家承诺 Vault NFTs 可用于兑换 StockX 平台上的实体球鞋。在起诉后,耐克在 StockX 的平台上买了几双实体球鞋并认为是假冒品,因此他们又追加了对 StockX 销售假货和虚假宣传的指控。

若 StockX 仅把 Vault NFTs 当作可兑换实体球鞋的“购买票据”销售给买家,或许还能免受处罚。毕竟最近 NFTs 十分火爆,如果 StockX 能利用这个概念创造出更多商机,也是理所应当。而且,他们这样做也一定程度地为耐克创造了更多的销量。但在披上 NFT 的“外衣”后,Vault NFTs 的价格反而高于实体球鞋的价格。从某种角度看,StockX 似乎在消费耐克的良好商誉。更糟的是,如果耐克在其平台上购买的球鞋确定是假货,那StockX也会失去自己的信誉。

爱马仕 vs Rothschild

2021年12月,设计师 Mason Rothschild 发布了一系列带有被彩色皮毛所覆盖的“爱马仕铂金包”图案的 NFT 作品,并命名为“MetaBirkins NFT”。

爱马仕是全球知名的奢侈品品牌,因其柏金包与许多其他的产品闻名于世。品牌拥有爱马仕与柏金包的商标权,以及柏金包的外观设计专利。爱马仕指控该名设计师抄袭了标志性的柏金包设计。许多买家在设计师的 “Metabirkins” Instagram页面留言对该系列表示了质疑,相关媒体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2022年1月,爱马仕不出意料地起诉了Rothschild,指控他的“MetaBirkins”NFT作品侵犯了爱马仕柏金包的商标权,并称其为“想赚快钱的数字艺术品投机者”。

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MetaBirkins”应被视为来源标识还是一种艺术表达。爱马仕认为,“MetaBirkins”这个标志是被这位设计师用在商业作品上并引发了广泛的影响。设计师则辩称,数字版的皮草柏金包是一种艺术创作。此外,艺术品的标题“MetaBirkins”并未用作其作品的来源标识。所以他认为他的NFT应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需要与第二巡回法院对商标权的保护达成平衡。此案目前正在纽约联邦地方法院审理。

笔者有感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从业者,可以预见到,未来随着NFT数字资产的不断演变,无论中国还是美国都将见证越来越多因知识产权和自由表达权的偏差所引发的案件。虽然自由表达权是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也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因 NFTs 的演变而产生的权利仍应该根据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进行分析。换句话说,现有知识产权法不允许的内容也不应对 NFT 这个新领域特殊对待。无论如何,两者的摩擦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可能将是一种博弈的状态!

此外,2022年6月9日,有两名来自美国参议院知识产权委员会的参议员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和美国版权局发出请求,希望其一同研究NFTs及其对知识产权的影响。

在信中,两位参议员提出两机构能够充分地意识到 NFTs 作为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且具有排他所有权的独特数字资产在全球的快速发展现状。信中提出了几个热点问题:包括 NFT 的未来应用是否会遇到 IP 挑战、转让 NFTs 如何影响该资产的相关权利、许可权与侵权该如何处理、以及 NFT 创建者应受到哪些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思考对于知识产权或 NFT 数字资产从业者来说都是激动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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