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加坡已迅速成长为全球资产管理行业(资管行业)的中心,众多投资者和资管经理汇集于此。2020 年,新加坡的资产管理总额 (AUM) 增长了 17%,达 4.7 万亿新元,高于 2019 年的 4万亿新元1。 这种强劲的增长是由大量流入的传统和另类投资资金所驱动的,包括私募股权 (私募) 和风险投资 (风投)。 那一年,私募和风投的资产管理总额分别增长了 54% 和 49%,达到 3,750 亿新元和 160 亿新元。 我们认为,新加坡资产管理规模将在未来几年将持续保持增长势头。
资管行业的重要性来源于多个方面,主要是资管行业推动创造性破坏过程的这一特性现在有效地支撑了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单纯在现实背景下)。得益于资管行业的资金支持,部分重要的新技术最终得以研发或被广泛应用。有时,某些现有公司会通过资产重组来改善经营效率或提升潜力,也会有部分企业因资管行业质疑其缺少清晰的价值定位(有时候可能是不公平的)而分崩离析。
新加坡基金的法律架构
在过去的几年里,新加坡基金领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最为重要的一点是,新加坡正式引入了有限合伙公司(LP)以及可变资本公司(VCC)作为私募和风投行业的新型架构。
与成立私人有限公司相比(这不会弱化一个事实,即少数私募和风投基金仍选择在新加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新的基金形式有很大的灵活性,并增强了投资者的隐私保护。这使得投资人对在新加坡设立基金的兴趣大增,而不是将基金全部设立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离岸司法管辖区(尽管那些离岸司法管辖区仍是设立基金重要选择地点)。
以下为三种基金框架的简要介绍:
- 有限合伙(LP)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通常被认为是在新加坡管理的私募基金的首选形式。2008年《有限合伙法》规范了新加坡有限合伙的设立。然而,鉴于市场更熟悉设立数量更多的开曼群岛的主联(master-feeder)基金架构(开曼架构),私募基金仍然倾向于使用开曼架构。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根据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法》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类型的基金,可作为在新加坡注册的支线(feeder)基金的主(master)基金的设立形式。新加坡与很多国家签署了双重征税协议,通过将基金实体在新加坡注册为公司,就能享受这些税务上的优惠。
- 可变资本公司(VCC)
为了满足全球和区域基金经理在新加坡设立基金架构的需要,以及进一步加强新加坡作为全球主要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推出了全新的投资基金管理架构——可变资本公司(VCC)。区别于私人有限公司,VCC不受任何资本维持要求的限制,允许股东自由赎回股份,也可以从其净资产或资本中支付股息。此外,VCC也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股东对VCC的债务不承担超过其贡献的股本数额的责任。
VCC可以设立为一个独立的基金,也可以设立为有两个或更多子基金的伞形基金。VCC伞型基金架构下各子基金的资产和债务相对独立。VCC可以是开放式基金(投资人被允许自由赎回投资的情况下)或者封闭式基金(赎回受限的情况下)。
VCC架构在股份发行和股息支付方面体现了较强的灵活性,这使它拥有了巨大的吸引力。截至2021年10月,已有400余家VCC在新加坡注册或转移到新加坡。此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表示,他们正在着手修订VCC基金架构,以便吸引更多基金经理人的参与,并使基金转换和多种离岸基金转移注册地更便捷。
- 有限责任公司(LLC)
另一边,私募基金也会采用新加坡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然而,新加坡《1967年公司法》对资本维持有着严格的限制,这使私募基金难以分配其投资所获得的回报或股息。
基金经理牌照制度
资管行业发生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牌照申请制度。
从某些方面看,该制度已相对宽松了。例如,简化了风投基金的牌照申请,取消了最低资本和基金经理的专业年限要求。相反地,在某些方面该制度变得更为严格。比如,注册基金经理只允许为至多30名合格投资者提供服务,且资产管理规模不得超过2亿新元。在过去,基金公司只需在开始营业起的14天内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出简单说明,但现在的 “注册 “过程更类似申请正式执照。
尽管有这些变化,业内对基金管理服务的需求仍然强烈且增长迅速。资产管理公司热衷于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目前,新加坡的注册和许可的资产管理公司总数已上升至约1,106家2。
结语
新加坡无疑是亚洲领先的资产及私人财富管理中心之一。在过去五年中,其资产管理总额的年复合增长率高达两位数。除了主流的私募和风投基金以外,人们对私募债权基金(private debt/credit fund)的兴趣也日益增长。在东南亚,人们对非传统借贷解决方案有持续增长的需求,这些非传统借贷在高增长下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回报,而私募债权基金则为这一需求提供资金支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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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私募和风投行业系列的下一篇文章 – 新加坡有限合伙,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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