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朗普政府近期相继与英国和中国达成贸易协定。相关报道引发市场的强烈反应,但不可否认高关税已成为全球贸易新常态,企业仍应考虑制定关税缓和策略以降低风险。
对等关税机制的背景
对等关税政策源自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签署的《美国优先贸易政策备忘录》。该备忘录要求美国政府各部门评估”持续存在的巨额商品贸易逆差及其带来的经济与国家安全风险”,并提出相关措施(如提高关税)。2025年4月2日,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颁布第14257号行政命令,以贸易逆差构成国家紧急状态为由建立对等关税制度。根据该行政令,对多数国家进口商品设定10%基准税率,但中国、欧盟、印度、越南和以色列等贸易伙伴因既往对美出口待遇被征更高税率。需注意的是,依据第14257号行政令,对等关税可与除232条款外的其他特别关税叠加适用。
鉴于多国报复性措施升级及供应链中断,特朗普于2025年4月9日签署第14266号行政令,规定除中国外所有国家超过10%的对等关税暂缓90天执行(至2025年7月9日)。例如越南税率从46%降至10%。2025年4月11日发布的总统备忘录进一步豁免半导体、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等产品类别,但需注意美国政府已启动多项232条款调查,部分豁免产品(如半导体)可能面临232条款关税。
基于IEEPA对中加墨的特别关税
在建立对等关税制度前,特朗普已运用IEEPA权限对中加墨征收特别关税。2025年2月1日第14195号行政令对中国加征10%关税(以芬太尼威胁为由),3月3日第14228号行政令再增10%。这些IEEPA关税可与对华适用的其他特别关税(如对等关税和301条款关税)叠加。另自2025年5月2日起,取消对中国和中国香港小额进口货物的免税待遇。
加墨两国同样面临芬太尼相关IEEPA关税。2025年2月1日第14193号(加拿大)和第14194号行政令(墨西哥)分别设定25%税率(加拿大能源产品适用10%优惠税率)。虽经2月3日第14197/14198号行政令暂缓,最终于3月6日生效。但根据3月6日第14231/14232号行政令,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规则的货物暂停征税,对不符合原产地规则的加拿大钾肥维持10%特别关税。
2025年5月8日英美签署“经济繁荣协定”
根据该协定:英国现行10%对等关税维持不变;美国对英汽车关税从27.5%降至10%(设数量限制);重新评估对英钢铝产品25%的232条款关税。作为交换,英国取消对美国乙醇和牛肉的关税壁垒,预计创造50亿美元出口机会。协定还包含数字贸易、技术政策和关键供应链合作的初步承诺。
2025年5月12日中美关税暂停协议
中美双方同意将既有特别关税削减115%。中国对美商品特别关税从125%降至10%;美国对华商品累计特别关税从145%降至30%(即对等关税从125%降至10%+20%芬太尼关税)。但232/301条款等对华关税仍有效。该减税措施暂定实施90天。
企业的应对建议
当前美国关税政策仍具高度不确定性。虽然部分高于10%的对等关税暂缓至7月9日,但可能随时恢复;英美、中美协定虽带来短期利好,但10%基础对等关税仍存在,且叠加关税制度的复杂性未减。
跨境贸易企业应采取以下策略:
- 全面审查供应链关键进口原产地
- 评估现有及潜在关税风险敞口
- 探索关税缓解方案(包括合规调整、产品豁免申请等)
此外,我们建议企业聘请专业的贸易法律顾问,协助完成:
• 评估重叠关税制度下的法律风险
• 制定关税缓解策略
• 指导豁免申请程序
• 确保文件体系符合动态监管要求
如果您对此文章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的律师Geoffrey M. Goodale, Eduardo Ramos-Gómez, Hope P. Krebs, Thomas R. Schmuhl, Raul Rangel Miguel, Laura González Alemán或任何本所您熟悉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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